网站首页
民生动态
信息公示
领导关注
政策措施
媒体聚焦
图看民生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聚焦
>
民生工程
>
民生沿革
>
2007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1-04-24
作者:滁州财政局
阅读:次
字体大小:
[ 大 ]
[ 小 ]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奖励扶助金。
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