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民生工程 > 民生沿革 > 2007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1-04-24  作者:滁州财政局  阅读:  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奖励扶助金。

责任单位:市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