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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

发布日期2011-05-13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阅读:  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十一、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

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每人补贴300元,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单项职业能力证书)率达到60%以上。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实训,突出操作训练,使参加培训者至少掌握一项技能,且能够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