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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二十五、农村沼气建设
发布日期2011-05-13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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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农村沼气建设
由政府和受益户共同投资,通过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等建设形式,推广使用沼气,推行节能减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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