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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发布日期2011-05-13  作者:市民生办  阅读:  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十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报销部分医药费用,让农民能看得起病、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2011年筹资标准为政府补助每人200元,个人缴纳30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