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民生动态
信息公示
领导关注
政策措施
媒体聚焦
图看民生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聚焦
>
民生工程
>
民生沿革
>
2009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1-05-13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阅读:次
字体大小:
[ 大 ]
[ 小 ]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全省全面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有条件地区的城乡低收入群众和因病致贫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