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民生动态
信息公示
领导关注
政策措施
媒体聚焦
图看民生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聚焦
>
民生工程
>
民生沿革
>
2008
十四、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1-05-13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阅读:次
字体大小:
[ 大 ]
[ 小 ]
十四、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