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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二、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发布日期2011-05-13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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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年人均1200元,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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