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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1-08-18  作者:滁州市学生资助中心  阅读:  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民情民生工程(工作)名称: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概念解释: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自2007年秋季起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2009年秋季起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基本概况(建议规模、投资等):我市现有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0所,其中公办27所,民办3所,在校生5.3万人,2010年春季学期受助学生23165人,秋季学期受助学生19300人,全年约需经费318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2571万元,地方配套614万元,2010年国家助学金资金已按月足额打入学生银行卡中。2009年秋季学期—2010年秋季学期免学费资金已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实施情况: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2007年开始建立的,为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2008年省政府将其纳入民生工程。通过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我市通过加强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加强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及时配套发放;加强监督,确保顺利实施;加强培训,及时报送数据;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等做法,使我市中职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平稳有序、深入人心。

成效: 2007秋季—2010秋季学期全市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补助14.6万人次,资金达1.1亿元;2009秋季—2010年秋季学期全市共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免学费资金补助1.95万人次,资助资金达1704万元(市直分别为548015498人次(含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