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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发布日期2012-07-13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  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对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2012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