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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发布日期2012-07-13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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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
2012
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
10%
。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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