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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2-07-13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  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月80-14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符合政策的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每人每月110-145元的特别扶助金。将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半边户”的农村户口一方纳入奖扶对象,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纳入特扶对象。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