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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2-07-13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  字体大小:[ 大 ] [ 小 ]

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完善城市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担办法,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