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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发布日期2012-07-13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  字体大小:[ 大 ] [ 小 ]

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2年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其中政府补助每人240元,个人缴纳50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