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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预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4-11-13   作者:admin   来源: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

 

 

 

 

琅法治办〔2014〕9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预考核的通知

 

各街道、区直管社区、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实效的精神,加快“法治琅琊”建设进程,实现年度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现就开展我区201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预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

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街道、区直管社区,区直各单位201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人员组成由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考核对象

各街道、区直管社区、区直各单位,重点考核宣传、文化、教育、人民团体、审判、检察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

四、考核内容

    按照《2014年度街道、区直管社区、区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表》(见附件)执行。

五、考核方式

1、自查阶段(11月份)

各单位根据年初普法工作计划,对照考核表逐项开展自评,查遗补缺,填写自查考评表,建立普法各项工作台账。

2、集中检查阶段(12月-1月份)

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从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集中考核。

六、考评结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基本分为100分,项目内设定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创新成果、成绩突出的,附相应证明材料,可另行加分。考评结果将报送区效能办,计入街道、区直管社区和区直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

1、2014年度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表

2、2014年度区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表

 

 

2014年11月7日

 

 

 

 

 

 

 

 

 

 

 

 

 

 

 

 

 

 

 

 

 


附件1  

2014年度街道、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

 

项 目

考 评 内 容

评 分 办 法

得分

组织

领导

和工

作保

24分)

1、“法治街道”、“法治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办公场所。(4分)

查看文件资料,没有建立的不得分。

 

2、研究部署“法治街道”、 “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8分)

查看会议记录,少1次扣2分。

 

3、把“法治街道”、 “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或实报实销,每年人均不低于0.20元的标准。(4分)

查看相关资料

 

 4、“法治街道”、 “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及相关学习、工作制度建立健全。(8分)

查看方案、制度等资料,不健全的扣2分。

 

普法

教育

22分)

1、街道、社区党工委中心组学法,每年至少2次。(5分)

查看中心组学法记录、个人笔记,少一次扣2分。

 

2、街道、社区建立“法制宣传辅导站”,开设法制课,有档案资料。(5分)

实地查看基础设施和文件资料,没有挂牌的扣2分。

 

3、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知识培训。(6分)

查看培训活动记录,少一次扣1.5分。

 

4、每季度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4次。(6分)

查看照片、活动记录及宣传资料,少一次扣1.5分。

 

档案建立

4分)

普法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齐全。(4分)

收集整理不全的不得分。

 

项 目

考 评 内 容

评 分 办 法

得分

依法

治理

30分)

1、“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指导有力。(8分)

查看文档资料,酌情打分。

 

2、建立普法、法治创建联系点(示范点)制度,并正常开展工作。(7分)

查看相关资料,未明确的扣3分。

 

3、按要求完成全区统一组织的“江淮普法行”和“12·4”法制宣传日或相关活动。(7分)

查看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或相关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材料不全的酌情扣分。

 

4、按要求报送有关普法计划、总结等资料,区政府网站普法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琅琊区普法网站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8分)

查看相关资料,计划、总结、自查报告少一项扣2分,信息数目不足扣2分。

 

法律     “六进”

活动

16分)

1、组织村(居)“两委”以上干部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2期(2分),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律志愿者”活动。(2分)

查看培训记录、培训内容、授课人和照片等相关资料

 

2、每年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居)不少于4次,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建立“基层法律服务顾问团”,建立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6分)

查看照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少一次扣1分。

 

3、每年组织开展送法进学校不少于2次。(2分)

查看相关资料图片,少一次扣1分。

 

4、每年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商户、农户不少于4次。(4分)

查看相关资料图片,少一次扣1分。

 

普法材料

征订(4分)

“六五”普法教材按文件要求征订。(4分)

查看相关资料,没征订的不得分。

 

加分项

1)法治创建工作通讯报道、信息、理论调研文章,被省级媒体采用加2分,被市级媒体采用加1分;(2)法治创建工作受省部级表彰加3分,市级表彰加2分、区级表彰加1分。

查看相关资料。

 

 

附件2

2014年度区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

                                                         

得分

35分)

1、建立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健全,年度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6分)

查看文件、工作制度、图片及会议记录等。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扣2分;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研究部署工作少1次扣1分。

 

2、法治创建工作办事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有专、兼职工作人员。(6分)

查看法治创建机构设立情况及工作职责。人员不明确的扣2分,没有制定工作职责的扣2分。

 

3、有法治创建工作方案,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8分)

查看文件资料,少一项扣2分。

 

4、法治创建工作的经费有保障。(4分)

查看相关资料,酌情扣分。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宣传媒体、简报有本单位法治创建工作内容、信息及图片,每月报送琅琊区普法网站信息不少于1。(6分)

查看简报、信息资料,区政府网站法治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琅琊区普法网站信息不少于1条信息数目不足扣2分。

 

6、法治创建工作资料齐全,规范有序。(5分)

查看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扣2分。

 

20分)

 

1、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达到四落实,即学习时间落实、学习内容落实、普法考察落实、普法联络员落实。(8分)

查看资料,少一项扣2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每年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4分)

查看活动记录、考试试卷等,没有开展活动的扣3分。

 

3、有专兼职的普法辅导员,全体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度不少于1次。(8分)

查看普法培训通知、普法辅导员名单,没有明确普法骨干的扣4分。

 

得分

法治

创建

工作

开展

情况

25分)

1、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法治创建活动。(6分)

查看法制宣传活动简报、图片资料等。从机关记录中能够反映法治内容的不扣分。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主题宣传活动。(6分)

查看资料,酌情扣分

 

3、按要求完成全区统一组织的“江淮普法行”和“12·4”法制宣传日或相关活动。(8分)

查看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或相关活动有关资料、图片等,缺少材料的酌情扣分。

 

4、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文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分)

查看有关资料,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依法

治理

20分)

1、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赔偿制等“四制”,实行政务公开。(6分)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没有实行政务公开的扣2分;“四制”少一项扣1分,不涉及的单位不扣分。

 

2、执法依据、准则和相关程序公示;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落实情况。(4分)

查看相关资料,没有公示底稿可查的和落实不力的扣2分,不涉及的单位不扣分。

 

3、设置群众投诉电话和投诉举报窗口。(2分)

实地查看,未设置不得分。

 

4、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实行法律咨询论证。(4分)

查看相关制度和法律顾问合同或聘书等相关资料。

 

5、内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情况。(4分)

查看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率及相关资料,没有监督制度的扣1分,不涉及的单位不扣分。

 

加分项

1)法治创建工作通讯报道、信息、理论调研文章,被省级媒体采用加2分,被市级媒体采用加1分;(2)法治创建工作受省部级表彰加3分,市级表彰加2、区级表彰加1分。

查看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