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省政策规定的29875名一、二级残疾人和4843名三级残疾人,符合市政策规定的17345名贫困无劳动能力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40元;女年满50岁、男年满55岁的,每人每年增加360元,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救助。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200例(省分配任务660例,市增加540例),对4488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药物治疗费用补助,为657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牵头部门: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