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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二十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发布日期2016-02-22
作者:民生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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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
15
元提高到
30
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仍为
30
元,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
5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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