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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人大:正式交办部门预算审查意见

日期:2017-12-29   作者:区人大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近日,琅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六届人大第17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滁州市琅琊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区统计局、区规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意见》,并以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的形式正式交办给区政府研究处理。

今年琅琊区人大积极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方式,首次对政府部门2018年预算进行审查。本次部门预算审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分管副主任牵头负责,预算审查工委具体组织实施。预算审查工委会同区财政局从区政府组成部门中选择2 个项目较多、资金量较大的区统计局、区规建局为本次部门预算审查的对象,并根据被审查部门的工作职能、性质、特点,从工委成员中抽调4名人员,组成2个审查小组,分别对两个部门开展审查。审查小组通过查阅申报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科学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预算审查工委结合审查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区财政局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审查工委结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查意见,草拟了常委会审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审议意见指出,今年首次开展的部门预算审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预算审查监督实效,有利于推进预算管理规范化,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预算审查工委的报告内容详实,指出的问题较为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区统计局、区规建局在区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紧紧围绕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编制本部门2018年预算,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但尚存在部分项目编制不尽合理、提供依据不够充分等问题。

审议意见提出,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部门预算要充分考虑部门职能职责和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重点支出科目应依法细化到项,确保项目预算看得懂、易执行。加强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衔接,解决好上年度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促进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升全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时效性。财政部门要提前安排好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人代会召开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步审查。要进一步完善区统计局、区规建局部门预算。要结合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提出的预算审查意见,及时调整修改区统计局、区规建局部门预算。(琅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 崔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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