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日期:2023-08-25   作者:彭晨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8月24日上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爱国主持会议,副主任曹红宇、汪贻奎、潘家骥、胡仕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琅琊区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琅琊区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优抚双拥工作的报告》,对上述两个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监委<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对上述两个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陈学文辞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请求的决定,任命蒋助纲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代理主任。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魏凯,区政府副区长吴敏列席会议并作有关情况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平,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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