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日期:2024-03-06   作者:区人大办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3月5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爱国主持会议,副主任曹红宇、潘家骥、朱全文、胡仕明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会议听取审议了《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办理实施细则》《关于对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初审及决定交区人民政府办理的情况报告》《关于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李爱国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向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表决通过了《琅琊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琅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对做好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李爱国指出,要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展现新作为,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把准人大工作性质定位和职责使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厚植人民情怀,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要不断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深化“家室站点”迭代升级工作,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作用,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巩固“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成果。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建设,结合各街道特点创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街道人大工作质效。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敏;区人民法院院长周海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平;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