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12月1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爱国主持会议,副主任曹红宇、潘家骥、朱全文、胡仕明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琅琊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琅琊区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情况报告>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区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全部为满意。
会议听取审议《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琅琊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毛承平等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琅琊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审查报告(草案)》。
会上,3名驻区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
会议还审议人事任免案,李爱国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向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东诚,区人民法院院长周海燕;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委员、区人民检察院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或联系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