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 任:吴文翰
主要职责:
一、组织讨论全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内务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并拟修改意见上报;
二、做好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的有关工作;经主任会议同意,对委员会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与本委员会工作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草拟有关内务司法工作的审议、评议、议案督办以及讨论决定事项提出初审意见或调查报告;
四、了解、掌握对口联系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执法情况,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
五、承办常委会对区直有关行政和司法机关实施监督的有关重要工作;
六、承担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七、办理常委会司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受理本工委联系范围内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材料,必要时开展有关调查,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调查情况。
八、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