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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 萍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日期:2008-11-04   作者:区人大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区人民法院:
滁州市琅琊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吴  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特此通知。


200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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