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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勇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日期:2010-12-29   作者:区人大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滁琅人常[2010]29号

区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琅琊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胡  勇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特此通知。

               2010年12月29日

抄报:区委

抄送:区人民政府、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街道人大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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