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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刁朝勤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日期:2012-03-16   作者:区人大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区人民政府:

滁州市琅琊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刁朝勤同志为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刘  炜同志为区教育局局长;

王  政同志为区监察局局长;

刘胜利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郭芝茹同志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吴文翰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聂  丽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花  梅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万晓宇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秦  平同志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局长;

戴胜利同志为区市容局局长;

曹红宇同志为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洪江同志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赵玉贵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

朱全文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周玉桥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  浒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张如宁同志为区农委主任。

特此通知。

2012年3月16日

抄报:区委

抄送: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街道人大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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