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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日期:2013-10-31   作者:区人大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2013年10月3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邓金文院长的提请,任命:

曹静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齐丽丽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陈  文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董立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唐  慧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副庭长;

张  晨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张承槽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刘雪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振华、许友华、李光元、秦家传、桂方林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王  敏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卫宏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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