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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传宗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日期:2016-01-22   作者:区人大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滁琅人常〔2016〕1号

 

区人民政府:

滁州市琅琊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张传宗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友利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  敏同志为区科技局局长;

付  俊同志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吴  敏同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毛承平同志区科技局局长职务;

王光之同志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琅琊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22日

抄报:区委

抄送: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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