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琅人常〔2016〕7号
区人民政府:
滁州市琅琊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郝庆孝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特此通知。
琅琊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7日
抄报:区委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