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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海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日期:2016-04-27   作者:区人大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滁琅人常〔2016〕8号

区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琅琊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韩海艳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玉娟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通知。

 

琅琊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7日

 

抄报:区委

抄送:区委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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