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日期:2018-06-15   作者:姜莉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2018525日,琅琊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大德主持会议,副主任方建霞、潘家骥、刘炜、陈立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仲卫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友利,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余后立;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涛,各街道(中心)人大工委主任或党工委联系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市环保局琅琊分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3名区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际到会26人,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人民调解法》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区统计局、区规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案)》,

会议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杨大德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向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进行了《代表法》专题辅导讲座。

结合本次会议议题,杨大德指出,一要建强队伍,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二要打持久战,打攻坚战,奋力开创美丽琅琊建设新局面;三要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服务业做特做强;四要持续用力,稳步推进,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五要与时俱进,完善制度,规范人大行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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