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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日期:2018-10-12   作者:姜莉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1010日上午,琅琊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大德主持会议,副主任方建霞、刘炜、陈立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晓光,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友利,区法院院长李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涛,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街道(中心)人大工委主任或党工委联系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3名区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际到会23人,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琅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的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滁州市琅琊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琅琊区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

会议依照法定程序会议补选了市人大代表。

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杨大德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向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最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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