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日期:2019-03-12   作者:姜莉  来源:琅琊区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 []
 2018年12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顺利闭会,会议决定2019年1月8日在琅琊新区会议中心召开琅琊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大德主持会议,副主任方建霞、潘家骥、刘炜、陈立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琅琊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关于琅琊区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财务工作安排报告》《关于琅琊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琅琊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情况的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上述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或“基本满意”。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教体局、区经信委和区房产局2019年部门预算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和选举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部分区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废止《滁州市琅琊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2018年预算调整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晓光列席会议并作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李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涛,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各街道(中心)人大工委主任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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