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文梅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2019-03-12   作者:区人大人选工委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2019年3月11日滁州市琅琊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已到退休年龄,文梅请求辞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文梅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