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工委到我区开展《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为进一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谭启源一行7月11日上午到我区开展立法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立、内司工委主任吴文翰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丰泽茗园小区了解物业管理等情况,随后在凤凰社区召开了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区人大代表、区文明办、城管执法局、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居民、养犬户、广场舞参加者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谭启源在座谈会上指出,制订《条例》是为了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社会积极参与、各方面协同配合;二要在全社会倡导和鼓励文明行为,整治不文明行为;三要确保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制度保障;四要责任明确,职责到位,依法依规促进公民的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