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接受张如何、高长亭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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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滁州市琅琊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接受张如何、高长亭辞去琅琊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