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命:
赵士梅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王国雷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胡玉艳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弓家旺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石有维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 去:
赵士梅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