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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日期:2022-10-31   作者:叶文英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10月2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爱国主持会议,副主任汪贻奎、潘家骥、胡仕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监委《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全区养老保险征缴管理使用情况》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琅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意见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3名驻区的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并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余成林等辞去区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谷茂荣辞去琅琊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李爱国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向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学锋,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学文,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光之,区人民法院院长周海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平,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或党工委负责联系人大工委工作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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