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靳琪辞去琅琊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6月13日滁州市琅琊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靳琪请求辞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靳琪辞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