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12月2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爱国主持会议,副主任曹红宇、潘家骥、胡仕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琅琊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 202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5 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区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发展情况的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人事任免案,李爱国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向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海燕辞职请求的决定》《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宋珺梅为琅琊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琅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敏;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或联系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皖公网安备34110202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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