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1月15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爱国主持会议,副主任曹红宇、潘家骥、朱全文、胡仕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情况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区本级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琅琊区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全部为满意。
会议听取了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琅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琅琊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报告人;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十五五”规划暨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名单。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决定提请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票决。
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案,李爱国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向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补选了市七届人大代表。
区政府副区长宋强,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宋珺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平;区监委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或联系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皖公网安备34110202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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