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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日期:2026-06-18   作者:吴天雄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6月17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爱国主持会议,副主任曹红宇、朱全文、胡仕明、刘磊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组织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琅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草案)》。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樊士璐,区人民法院院长宋珺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平;区监察委员会、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或联系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2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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