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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琅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2026年6月17日滁州市琅琊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6-06-18   作者: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来源:琅琊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 []

任命以下36人为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沈俐俐、李  然、李家红、陆惠文、李  萍、洪念明、

姜广萍、黄  薇、刘子成、苏  丹、罗皖琴、杨木易、

郑  震、杜晓天、张  兵、张忠瑞、陈思旋、王宏芳、

吴朝银、王海军、陈  峰、李如林、林良玉、徐义彪、

柳  丽、李  净、刘  震、付  欣、赵世钢、黄  浩、

任立竹、高  军、吴程程、张霆慧、陈大勇、吴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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